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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说法(三十一):该收的,收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

2016-07-25

花果山小区的小猴子们昨天交了物业费,突然想起来,这物业费有没有什么政府部门监管?乱收费怎么办?有没有自费项?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这几个问题,说明花果山的居民们已经有很深的法律思维了,那么,今天我们就一点点掰开看看。
 
先说物业服务收费,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发改委、建设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般每个省都有一个《**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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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只是对这一条进行了再次明确,这下大家明白了吧,这就是裙带关系,嘿嘿。
 
物业提供的额外服务需要不需要收费,这不是一个问题,现在物业企业由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不断推动,能够提供的额外服务也越来越多。例如:假期管家:业主外出旅游,可以委托物业上门给植物浇水或给宠物喂食;联谊活动:定期应该组织业主联谊活动,比如中秋赏月、春节联欢、小区运动会、亲子活动、户外郊游什么的;快递代收:不用解释吧;机票预定、鲜花预定、票务预定、搬家服务、家政服务、杀虫服务、维修服务、托管服务、餐饮服务、买菜服务等。
 
大家也可以看到,这些服务也需要人工也需要精力也需要费用的,所以,条例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额外的服务可以收取报酬,金额双方约定,很多物业企业都在自己的大厅进行了公示,供业主进行选择。
 
当然,咱们的物业企业,也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些额外的服务可以考虑不收费,比如说代收个包裹啊,正常来讲,就别对业主收费了,咱们也不差那一点(当然,现在咱们绝大部分物业企业都在提供这个服务,以增强和业主的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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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政府指导价内,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确定,并形成合同形式明确。普通住宅非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具备成立条件但尚未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代表)大会的职权,决定收费标准,并以合同形式明确。
 
按照相关规定解读,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核算,按实际支出和约定分摊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
 
其具体的操作上,可以年终按实分摊收取,也可在物业合同中约定费用分摊标准,采用定额预收、余额滚动核算的方式分摊。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布收支及分摊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新物业服务收费规定实施前的公共能耗分摊核算的口径还包括电梯检测和维保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收取水电费的权力,除非受有关单位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与相关单位订有委托合同,代为收取水电费,那么业主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如果存在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现象,业主可向物价部门举报,提请物价部门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此外,还可以依据《合同法》提起诉讼。:p>
当然,咱们的物业企业,也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些额外的服务可以考虑不收费,比如说代收个包裹啊,正常来讲,就别对业主收费了,咱们也不差那一点(当然,现在咱们绝大部分物业企业都在提供这个服务,以增强和业主的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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