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前面就说了,物业企业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又有很多的管理责任,但是这些个责任真的是咱们物业企业能够承担得起的么?
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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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一些麻烦,三羊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制止,应该形成书面的,可供第三方签收的文书进行存档。免得有关部门不处理,导致业主对物业有意见。
咱们以小区内有违章建筑为例,物业应该怎么处理呢?
对于违章搭建行为,其实多方都有权利进行行使。例如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相关权利人可以行驶以下权利进行救济:
比如相邻业主投诉权、诉讼权;业主委员会进行劝阻、制止、诉讼等。
但今天咱们主要说物业公司权责:物业公司有权也有义务对违章搭建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对于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还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请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在遇到业主违章装修搭建时,物业公司一般应积极履行三项义务:一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二是对违章搭建行为进行制止;三是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最高法颁布的关于审理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业主,物业公司也有权起诉业主,要求恢复原状等。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不是义务。也就是说物业可以告,也可以选择不告。
那么一般业主遇到违章搭建,首先想到的是投诉到物业,要求物业进行处理。但是物业公司并不是行政机关,没有法律的授权,无权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违章建筑,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根据规定可知,违章建筑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之前不是合法建筑,但对该违章建筑只能通过法定程序由法律授权的相关部门处理,物业公司不得擅自拆除、侵占或毁损。拆除违章建筑是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属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执法管理范畴,因此,涉事业主违章建筑虽位属于物业管理区域,但物业管理企业本身没有违章建筑的处罚权和强制拆除权,责令整改或限期拆除的决定依法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进行强拆,否则应当赔偿损失。所以有很多案例就是物业公司拆除了业主的违章建筑,业主就损失部分进行诉讼,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那么,实践中物业公司在履行上述三项义务时都必须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上述义务却没有留下相关凭据,则可能日后成为其他业主拒交管理费的理由或被业主认为疏于管理,从而对物业服务企业造成影响。
好吧,遇到这样的事情,业主眼里的物业就是啥也管不了的主,没嘛用;物业眼里的物业就是宝宝委屈,但宝宝说不出;管理部门眼中的物业就是怎么又是你们小区,净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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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读者就会问了,我们作为业主遇到邻居有违章建筑应该怎么办?
1、 告知物业、业委会;
2、 看物业、业委会的行动;
3、 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制止、通知相关部门义务,可以投诉物业管理不善;
4、 如果物业尽职,管理部门不制止,可以投诉职能部门不作为;
5、 还可以自己起诉该业主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要求物业企业起诉该业主;
6、 坐等有关部门强拆;
如果以上步骤,还不行,请参考史上最牛违章建筑——“北京人济山庄”违章建筑处理的思路,找权威媒体曝光!(详情请百度,谢谢)
别问我有关部门哪里去了,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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